一般來說,廢油是指從各種機械、車輛、船舶更換下來的、使用過的潤滑油。根據定義,廢油是指任何已經使用過的提煉原油或合成油,且這種使用過的大連潤滑油是受到了物理或化學雜質的污染的。這就是對設備排出的廢油的技術性定義說明。
雖然大多數廢油本身不被認為是危險物,但由于它是被污染的危害物質,那么它必須被當作危險廢物進行處理。這其中的做法是非常有講究的。不能因為大多數礦物油和合成油被認定是不危險的,就意味著處置它們的所有相關風險都可以消除。
潤滑油是由基礎油和添加劑組成。不同產地的原油,不同的提煉技術等都會造成基礎油顏色的差別。通常經過加氫深度處理的基礎油,以及采取化學法制備的合成油,如PAO、酯類油等,顏色會相對淺一些,能夠達到如同水一樣的透明。
礦物基礎油的化學成分包括高沸點、高分子量烴類和非烴類混合物。其組成一般為烷烴(直鏈、支鏈、多支鏈)、環烷烴(單環、雙環、多環)、芳烴(單環芳烴、多環芳烴)、環烷基芳烴以及含氧、含氮、含硫有機化合物和膠質、瀝青質等非烴類化合物。
生物基礎油(植物油)正越來越受歡迎,它可以生物降解而迅速的降低環境污染。由于當今世界上所有的工業企業都在尋求減少對環境污染的措施,而這種”天然”潤滑油正擁有這個特點,雖然植物油成本高,但所增加的費用足以抵消使用其它礦物油、合成潤滑油所帶來的環境治理費用。